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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洪法院整合社会资源给力“无诉讼村居”创建
发布时间:2011-06-15 09:29:21


     光明网讯(通讯员 杨洁)   江苏省泗洪县人民法院在积极推动“无诉讼村居”创建过程中,充分整合社会资源,发挥调解积极作用,通过加强“三站”基础作用、落实驻庭制度、人民调解力量、诉调对接工作和巡回审理力度,减少当事人诉累,节约审判资源,促进社会和谐。

    泗洪法院将人民法庭的巡回审理工作站、诉前化解工作站与各乡镇的协助执行站实行“三站合一”,法庭庭长兼任站长,发挥“三站”统一合力,整合基层调解网络和协助执行网络资源,形成乡镇巡回接待和纠纷化解的工作制度。

    通过出台《关于人民法庭驻庭工作的规定》,要求法庭所有干警工作日一律留宿,加强与辖区党委政府、司法所联系,将矛盾消除在萌芽状态。院领导实行轮流驻庭接待制度,通过坚持“大走访、大调研、大排查”,开展纠纷排查和化解工作。

    为加强诉调对接,人民法庭与辖区司法所共同制定无诉村居活动方案,签订责任状。对人民调解员开展培训和业务辅导,提高调解能力。对乡镇民事案件万人诉讼率进行考核,人民法庭定期向乡镇党委政府发送涉诉案件典型简报,推动各乡镇主动化解矛盾。

    该院四个人民法庭内部成立专门诉调对接办公室,审查对适宜由相关部门调解的案件,移送到诉调对接办公室,经当事人和法庭决定,由该办公室将相关案件给相关部门调解,法庭负责跟踪服务,及时取得结果反馈。各职能部门自处调解,法庭也可提前介入,实现诉调对接良性互动。

    该院还规定巡回审判任务、审判方式和方法、案件类别,加强与各界联系,不断规范巡回审判工作,提高审判效果。吸纳人大代表、陪审员参与化解纠纷,借助媒体资源,增强“审理一案,教育一片”办案效果。加强与政法部门配合,利用巡回审判威慑犯罪,做好普法宣传。



责任编辑: 张永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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