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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基层法庭默默奉献的“老黄牛”
——记广西都安县法院安阳中心人民法庭审判员黄正恒
作者:黄敏   发布时间:2011-06-20 11:11:12


    二十七年来,广西都安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安阳中心人民法庭审判员黄正恒同志甘于寂寞,扎根基层法庭,犹如不知疲倦“老黄牛”一样默默奉献,赢得了良好口碑。

    黄正恒同志1983年广西民族学院本科毕业,次年进入都安县人民法院工作。虽然当时的法院本科生很少,属于“稀缺资源”,想不到的是他虽拥有“资本”但多年来不是“往上走”,而是从此扎根基层,至今一干就是二十七年,期间大多数时间是在基层法庭度过。

    二十七年来,在漫长的岁月里,黄正恒有很多机会调到上级部门工作,但生性平淡使然,黄正恒把机会一一放弃了。黄正恒为人处世低调,淡薄名利,加上他又长期在乡下法庭工作,因此他在都安法院的“知名度”不高,默默无闻,清心寡欲,像一头不知疲倦的“老黄牛”。

    黄正恒长期在基层法庭工作,经常碰到的案件是交通事故、家庭矛盾、邻里纠纷这些繁琐难缠的案件,对别人来说可能感到很“头痛”,但是黄正恒却以高涨的工作热情,找出案件症结所在,定纷止争,有效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再复杂、再疑难的案件,一到他手里,就会迎刃而解。“工作确实有一套”,这是法院领导和同事对黄正恒的评价。然而长期辛勤的工作,使得黄正恒早已平添了许多华发,身材越发显得瘦小。

    安阳中心法庭管辖六个乡镇,多以壮、汉、瑶、苗杂居,“十里不同俗”和群众宗族观念极为浓厚,法律意识非常淡薄,开展工作相当困难。黄正恒在办案中紧紧依靠群众,处处为方便群众着想,针对当地民事案件的特点,尽量为当事人着想,不怕麻烦,甘于受累,不是简单的一审了之,而是以特有的细心和耐心,化解纠纷。由于受文化程度和法律知识的限制,不少当事人或来访群众说起来没完没了,问起来没头没尾,生怕自己没有讲清楚,没问明白。对此,黄正恒总是耐心地倾听,不厌其烦地解答。

    2005年,黄正恒审理原告兰某与被告黄某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为弄清事情真相,黄正恒带领书记员前往东庙乡地同村调查取证,当时天刚刚下过大雨,而地同村地处偏僻,道路崎岖,书记员开玩笑的说:“这样远的路,案件的标的额还不够汽油钱呢。”黄正恒说:“钱虽不多,但当事人打官司无非是向法院讨个公道,我们这样做是应该的!”当黄正恒他们经过两个多小时的颠簸赶到地同村,不巧的是证人到山里做农活,黄正恒等到下午三点多钟才见到证人。几番周折,终于查清了案件事实。当判决下达时,原告兰某感慨的说:“没想到这样的小案件法官能查得这么仔细。”

    在案件审理中,一些当事人总是对法官心存疑虑,想方设法“托关系”、“走后门”给法官“递话”,希望给予关照。 为了不给天平倾斜,不让国徽蒙尘,黄正恒给自己“约法三章”:吃请不去、送礼不收、说情不动。

    2009年,黄正恒办理一件离婚案件,被告张某为了在财产分割时得到更多的财产,通过熟人三番五次约黄正恒到饭店吃饭,均被黄正恒婉言谢绝。被告张某不甘心,又借口送证据材料,把装有2000元的信封放在黄正恒的办公桌上匆匆离去。黄正恒马上叫回张某,义正词严地说:“不要用金钱来毁坏我的名声,黑就是黑,白就是白,请你尊重事实真相,相信法律的公正。”黄正恒经过认真审理,对该案作出了公正的判决,双方当事人对处理结果都表示满意。事后,张某出于感谢,又送去1000块钱,黄正恒还是坚决不收。张某发出一句感叹:“真是一个死心眼的法官。”

    2010年,黄正恒审结案件100余件,调解率达90%以上,服判息诉率达100%,实现案件“零上诉”、“零申诉”、“零投诉”、“零上访”的目标,案件数量和质量指标均排在全院前列。为此,黄正恒同志获2010年度全区法院开展争创“五个一百”竞赛活动办案标兵、荣立个人三等功。

    黄正恒就是这样一头“老黄牛”,二十多年来以勤勉敬业的奉献精神和严谨的工作作风,用质朴的言行,诠释着一名基层法官执法为民、清廉如水的良好形象。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朴冬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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