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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西法院发出首份反家庭暴力“人身保护令”
发布时间:2011-06-21 13:54:46


     光明网讯(通讯员 程磊 陆莉)   近日,安徽省肥西县人民法院发出了该院首份“人身保护令”,并于当日向涉案当事人送达,同时向原、被告住所地派出所发出了协助执行通知书。

    1996年4月,唐某与刘某依法登记结婚后,因两人性格不和,脾气暴躁的刘某经常为琐事殴打唐某。今年5月28日,唐某再次遭到刘某的殴打,导致全身多处受伤。唐某于伤愈后向肥西法院提出离婚诉请,并提出要求给予人身安全保护裁定的申请。该院经审查认为其申请符合相关规定,通过合议庭合议后及时作出裁定:禁止被申请人刘某殴打、威胁申请人或申请人的亲友;禁止被申请人刘某骚扰、跟踪申请人。

    “人身保护令”能够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保护婚姻家庭成员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婚姻家庭文明进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肥西法院作为合肥市开展家庭暴力案件“人身保护令”试点单位之一,结合自身工作特点,积极作为,为推进合肥地区反家庭暴力工作的深入持续开展不懈努力。



责任编辑: 张永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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