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鄱阳法院推进“庭所共建”化解村居矛盾
发布时间:2011-06-29 13:28:28
光明网讯(通讯员 彭跃进 陈丰华)
江西省鄱阳县人民法院充分发挥人民法庭的前沿阵地作用,积极开展“庭所共建”活动,找准审判工作与综治维稳工作的结合点,做到预防到位、管理到位、化解到位,形成了庭所化解村居矛盾纠纷的长效机制。
针对治安纠纷和民间矛盾多发易发区,各人民法庭与辖区派出所依据职责交叉的特点,联合建立一村一档一台帐,落实专职人员对台帐进行统一管理,构建目标明确、内容准确、范围广泛的信息网,构建预警机制,定期归纳矛盾发展苗头,及时做好预防措施以及应急方案,确保预防措施到位。 针对家族矛盾、治安纠纷频繁的村居、社区,与地方组织共同确定矛盾尖锐、屡劝不止、可能引起重大纠纷的重点人头,法庭与派出所定期派员进行共同走访,分析矛盾产生成因,从法律和情理的角度对其进行教化,积极引导价值取向,确保社会管理到位。 针对相邻关系、土地权属以及人身损害赔偿等矛盾突出的常见纠纷,法庭与派出所协力止纷息争,共同派员并邀请地方民调组织联合开展调解工作,将诉讼调解、治安调解与人民调解有机结合,在不断寻求利益平衡的过程中将矛盾控制在源头、在基层,确保化解矛盾到位。 法庭与派出所在日常工作中注重互相“补台”,对庭、所各自依职权处理的纠纷从对方的角度出发做好解释工作,竭力促成调处结果的顺利履行,对于联合调处的纠纷,当事人出现顾虑与反复时,及时组织共同释疑,竭力消除后患,确保案结事了。 据悉,该院“庭所共建”活动自2010年以来,诉讼外共同化解矛盾纠纷227起,诉讼中共同调处民事案件及自诉案件59件,有效促进了和谐稳定。 责任编辑:
张永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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