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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海港区法院严惩危害食品安全犯罪
发布时间:2011-06-29 17:08:30


    河北省严厉打击危害食品安全“飓风”专项行动开展以来,秦皇岛海港区法院对危害食品安全的犯罪保持高压态势,依法从重、从快审判相关案件。6月23日,该院对被告人王金海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犯罪案件进行了公开宣判,一审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被告人王金海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50万元。2010年3月,王金海在秦皇岛市一临建房内,采取将低价酒瓶装入各种品牌酒瓶内的方法,生产“茅台”、“五粮液”等品牌的瓶装酒2298瓶,价值达54万余元。2010年4月15日,上述瓶装酒被有关部门查获。


来源: 河北法院网
责任编辑: 朴冬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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