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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解放法院“四结合”创新党建工作新机制
作者:郭洁 发布时间:2011-07-01 16:56:27
今年以来,河南省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法院结合当前法院整体工作特点,围绕“以党建带队建、以队建促审判、以审判保平安”作为法院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和关键步骤来抓,不断创新法院党建工作新机制,有力的促进了司法公正,树立了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
将党建工作与开展庆祝建党90周年活动相结合,通过开展公开承诺、建立党员党建台账、评先学优等活动,充分发挥党组织在审判工作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努力保持党员法官、党员干警的先进性,有力地推动法院的党建工作,进一步提升了广大干警的党性修养,促进了司法公正与廉洁,维护了社会的公平正义,明确了法院与人民群众的诉求关系。 将党建工作与审判工作相结合。解放法院党组从多年的法院党建工作经验出发,深刻体会到要搞好法院党建工作,就是要围绕提高审判质量、提升审判效率、拓展审判效果做文章。将党的领导与审判工作的健康发展人机结合起来,通过建立立案信访平台、完善案件流程管理制度,全面细化《案件质量评查制度》,对一审案件、执行案件从立案审查、案卷移送、开庭审理、合议庭评议,法律文书制作、审核、签发、送达及归档等各阶段进行跟踪、审限预警、案件质量评查,不断的提高案件质量,杜绝了违法收案、越权收案、越级管辖等问题,牢固地树立司法权威。 将党建工作与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相结合。解放法院党组从党建工作重点和实际情况出发,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为抓手,大力加强社会矛盾化解。通过制定《调解工作实施方案》,增强法官的调解积极性和主动性,设立巡回办案点和“调解室”, 推行全程调解机制,将调解贯穿于立案、庭前、庭中、庭后等各个阶段, 拓展了诉调渠道,方便群众诉讼,营造了和谐诉讼的氛围。同时,利用人民陪审员和社会法官的优势,充分发挥他们的能动性,有效地化解了大量矛盾纠纷,达到案结事了的效果。 将党建工作与廉政建设相结合。解放法院在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过程中,坚持从源头抓,从教育、制度、监督等方面入手,积极探索法院廉政建设新途径,通过层层签订《党风廉政责任状》,结合全市法院“廉政建设年”活动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党性教育,树立法官价值观、人生观,营造廉政文化环境,增强干警的廉洁意识和拒腐防变的能力,有力推动了全院整体工作的发展。 来源:
河南法院网
责任编辑:
朴冬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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