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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廉政建设的制度化路径分析
作者:佘卫刚 发布时间:2011-07-05 16:14:49
作为党和国家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人民法院纪检监察工作同样也是司法审判工作“公正、廉洁、为民”的重要保证。在中纪委五次全会上,胡锦涛总书记进一步明确了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总体要求,最高院相继出台的“五个严禁”、“防干扰规定”等系列加强人民法院廉政建设的有力举措,为推进法院廉政建设指明了方向。我们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切实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积极构建有利于司法“公正、高效、廉洁”的体制机制,全面推进人民法院廉政建设,以服务稳定之大局、发展之大局。
首先,以构建组织领导制度为重点,完善廉政建设工作领导机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实践表明,确立并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反腐倡廉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是确保我们开展反腐败斗争能从全局出发、站在战略高度看问题的重要原则,同时也是形成反腐败斗争整体合力的组织保证。在法院内部形成班子成员必须主动抓好自己责任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工作,坚持主要领导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及重案要案亲自督办;纪检监察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履行好在法院开展反腐倡廉工作的对内组织协调、对外联系沟通职能;全院各部门廉政监察员则要当好联络员、宣传员、信息员、监督员,做好与院纪检监察部门的沟通与衔接、本部门正面人物的宣传报道等,确保形成反腐倡廉建设整体合力,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的工作机制;健全以联席会议制度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工作领导机制,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由院领导、分管领导、纪检监察负责人以及廉政监察员参加的工作例会,分析近期全院反腐倡廉形势和任务,及时部署和调整全院及各部门反腐倡廉工作重点,以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其次,以完善廉政教育制度为重点,强化源头预防工作。从近些年来发生在法院的腐败案件看,一些干警之所以蜕化变质,走上违纪违法的道路,主要是其放松对自己的要求,思想上不设防,法纪观念淡化没有从小节上管住自己,说到底是理想信念发生了动摇。为防止干警违纪违规,我院以完善廉政教育制度为重点,强化源头上预防工作,坚持从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源头抓起。在每月例会上组织干警认真学习十七大、中纪委五中全会精神,结合正在开展的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以“人民法官为人民”、“争先创优”活动等主题活动为载体,进一步增强干警政治理论素养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经常性地组织干警对发生在我市、发生在身边先进事迹和反面教材进行深入剖析,举一反三,从中吸取经验和教训;坚持以人为本,寓教于乐,更加注重创新廉政教育的内容和形式,如组织干警赴韶山冲毛泽东故居开展红色理念教育,建成以弘扬法治精神为主题且集“声、乐、物、形”于一体的文化法律文化五室及党建廉政文化室,避免简单性说教;组织干警开展自创廉政警言警句活动并择优制成牌匾悬挂于干警工作场所,等等。通过多种手段宣传,营造廉洁氛围,使干警树牢宗旨意识,自觉为党和人民用掌好权、用好权。 第三,以完善院务公开制度为重点,强化权力规范运行。把办案、用人、财务等置于阳光下运作,推行法院党务政务公开,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从源头上铲除滋生腐败的温床的关键性措施,是树立法院“公正廉洁,为民司法”良好形象的重要举措。近年来,我院始终围绕“公正、高效、廉洁”的司法目标,积极推行院务公开制度,取得良好效果。下一步主要以“三个坚持”着重抓政策细化、制度落实:一是坚持将办案程序、办案纪律及审判事项等相关流程中每一环节中只要不属于党和国家机密以及法律所限定的应注意事项细化成册并公诸于众;坚持规范和完善党务政务公开形式、内容、机制及保障措施等,特别是要通过电子屏、宣传栏、局域网、简报等形式,对院内的重大活动、工作动态及时发布和报道,主动接受干警和群众监督;坚持把党务政务公开同完善法院工作运行机制结合起来,不断深化司法改革、创新审执制度,最终实现“阳光审判”。 第四,以完善监测制度为重点,强化反腐倡廉工作预警机制。为确保反腐倡廉工作取得实效我院已对监测预警制度作以探索,并通过其不断加强对法官队伍的监督。该项制度由信息“收集、判断、处理、反馈”等四个相互关联的板块构成一个完整系统:在信息收集上,我们注重发挥信访接待、督查督办、案件评查等渠道的作用,由纪检监察部门专人负责收集,保证在第一时间掌握信息;在信息判断上,主要是由纪检监察部门组成调查组对收集到的信息进行鉴定和甄别,把那些属轻微违纪尚不构成纪律处分的问题筛选出来,作为进行整改纠偏以及惩处的依据;在信息处理上,着重健全谈话询问、警示诫勉、责令纠错等预警处理机制。即要求谈话询问对象就有关问题作出解释和说明、警示诫勉对象终止其错误行为、责令纠错对象限期纠正错误;在信息反馈上,主要通过开展“一案一分析、一案一建议、一案一教育”活动,由调查组对其进行剖析,开展“以案说纪”警示教育。该项制度主要是针对可能发生的问题或已经出现的错误苗头的行为进行预先防范和警示,把监督的重点由事后处理向事前预防转移,工作的着力点由被动查处变为主动防范,使干警正确履行岗位职责,不犯或少犯错误,避免由小过酿成大错。 第五,以完善工作联动制度为重点,切实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建立健全查办案件工作联动机制,加强联动单位间的信息交流互动,对于提升法院纪检监察工作水平、推动法院党风廉政建设意义重大。我院紧密结合司法权运行特点,整合监督资源,建立起纵横联动的反腐倡廉工作机制,积极拓宽监督领域,以提高查案水平和效率。首先我院建立了包括领导机制、协调机制和问责机制在内的法院内部庭室的横向联动机制,成立了辖于办公室、直接对院长负责、报告工作的审判事务、内部管理督察办公室,专职负责审判质量和行政效能监督检察工作,在工作目标、审判作风、内部管理、活动要求及制度落实等多个层面与纪检监察、审监庭工作形成“交集”,诸部门在反腐倡廉工作中成衔接、合力之势;其次建立起与纪委、政法委、信访部门等相关单位之间定期沟通的协调机制,以及时掌握群众投诉情况;注重发挥我院外聘于纪委、政法委、信访部门等相关单位的领导为特邀廉政监督员的作用,定期征求其对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倡廉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第三是建立健全了与新闻媒体之间的联动机制,更加注重与新闻媒体联合,宣传法院的工作成效,以不断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建设,把反腐倡廉工作向纵深推进。 (作者单位:广西岑溪市人民法院 )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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