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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处房产引起十年纠纷 法官调解一朝结
发布时间:2011-07-06 10:30:18
光明网讯(通讯员 刘雅萍)
7月4日,江西新余市渝水区法院圆满解决了一起长达十年的纠纷案,原、被告双方握手言和。
据悉,原告彭林于1998年向被告肖军出售自有住房一间,合同原告接通水电办好产权手续后被告付清房款。但是十多年过去了,被告仍未履行支付房款的义务,故诉请判令被告返还房屋。 被告答辩称,原告彭林并未按合同要求提供房屋,是其自行出资安装水电及其他设施。被告遂默认以尚未支付的房款抵扣水电安装款。 承办法官一边指出原告违约的错误,一面向被告说明原告同意扣除部分款项但余款应当按照合同给付。经法官耐心辨析法理、说服教育。双方终达成协议,由被告支付五千元房款给原告。一起长达十年的纠纷案终于圆满解决了。 责任编辑:
朴冬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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