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卧龙区法院“四结合”建立案件管理长效机制
作者:江毅轩   发布时间:2011-07-07 14:04:43


    为了进一步提高审判效率,提升案件质量,确保审判任务高效、有序完成,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经过积极探索,创新方法,制定四项措施建立审判案件结案管理长效机制,并取得成效。

    领导与监督相结合。该院成立了均衡结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各庭均衡结案的检查、通报、督促等工作,并要求审判人员摈弃旧有的办案思维模式,养成雷厉风行的办案作风,缩短办案周期,提高结案率,力争做到均衡结案。

    调解与审判相结合。该院要求各庭要做到案件能调则调、应判则判、调判结合,不得久拖不结。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准确把握调解与判决的时机,充分运用庭内调解和庭外和解相结合的方式,创新结案方式,努力实现定纷止争的效果,提高审判效率。

    结案数量与目标任务相结合。要求立案庭将新收案件进行管理,合理地分配到各法庭以及个人,并对所分配的案件审限进行跟踪管理,提醒办案人员注意案件审限规定,确保结案数量与目标任务均衡,避免为了完成结案任务而突击结案,确保了案件质量。

    奖惩与考核机制相结合。对未完成结案指标的业务庭或个人,将取消“评先创优”资格,并适当扣除本年度绩效考核分数;对实现均衡结案表现突出的人员,给予个人绩效奖励,并记入档案,作为“评先创优”和提拔晋升的重要依据。



来源: 河南法院网
责任编辑: 朴冬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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