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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舆法院“五步法”加强调解促和谐
作者:张晓辉 发布时间:2011-07-07 14:06:11
为切实做好调解工作,河南省平舆县法院以“五步法”促进调解、促进和谐。
推行巡回调解,方便群众诉讼。该院改“坐堂”审判为巡回调解,拉近了当事人与法官的距离,实现了农村群众足不出户即可了结纠纷。 实行委托调解,节约诉讼资源。该院依法将一些婚姻、涉农等类型委托给基层调解组织进行调解,既减轻了法院的诉讼压力,又能把矛盾化解在基层。 借助外力调解,多方共化矛盾。充分借助人大代表、乡镇司法所、村(居)委会干部等社会力量,共同做好当事人的思想疏导工作,以和谐的方式协商解决纠纷。 实行“冷”、“热”结合,把握调解时机。对当事人有调解意愿的案件,采取“热处理”,因势利导,趁热打铁,促成调解;对那些因一时冲动而起诉或双方矛盾易激化的案件,采取“冷处理”,待当事人心态趋于缓和时,适时组织调解,化解矛盾。 创新调解方法,实现案结事了。“创新方法促调解,依法调解得民心”,这是该院民商事案件保持较高调解率的成功做法。该院紧紧围绕“重调解、止纷争、促和谐”的工作思路,不断总结调解工作经验,创新调解的新方法。 来源:
河南法院网
责任编辑:
朴冬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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