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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2011年年会在西宁举办
作者:吴晓良 发布时间:2011-07-12 15:01:03
7月9日至10日,中国法学会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改革办公室联合主办、青海省高级法院承办的民事诉讼法学2011年年会在西宁召开。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奚晓明作重要讲话,青海省高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董开军、青海省法学会会长刘晓分别为大会致辞。
奚晓明在讲话中指出,这次民事诉讼法的修改,既是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需要,也是全面解决民事诉讼法实施中的困难和问题非常好的机会,奚晓明在讲话中对诉讼与非诉讼衔接机制程序,小额诉讼程序等几个重点问题提出了自己的意见。 董开军在致辞中简要介绍了青海各级法院近几年民事审判工作的基本情况后指出,我国现行民事诉讼制度还不是很完善,存在简易程序和证据制度规定得过于简单等问题,司法审判实践中不利于依法确保当事人充分行使诉讼权利。因此,修改完善民诉法势在必行。修改民事诉讼法是依法保护当事人的诉讼权利,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新期待的必然要求,关系到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 会议期间,理论界和实务界的法学专家学者、立法工作者等围绕民事诉讼法修改的重大问题进行热烈讨论,发表各自的真知灼见,对很多问题达成了共识,为民事诉讼法的修改完善完善提供了广泛而深入的理论依据。 来源:
青海法院网
责任编辑:
朴冬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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