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网讯(通讯员 蔡璇)
妻子独自外出打工近2年,丈夫经多次寻找,均不知其打工地点。分居两年,妻子诉求离婚。 2011年7月15日,江西省丰城市人民法院审理该起离婚纠纷案,一审判决驳回原告李珍珍要求离婚的诉讼请求,不准予原告李珍珍与被告熊均离婚。
1999年11月期间,李珍珍与熊均经人介绍相识谈婚,次年2月期间按农村风俗举行婚礼,后于同年4月20日补办婚姻登记手续。2001年11月8日生一男孩,2002年9月4日生一女孩,两个小孩自出生到现在一直随熊均的父母生活。婚初,李珍珍与熊均夫妻感情尚好,但自2009年9月起,李珍珍独自外出打工,熊均经多次寻找,均不知其打工地点,夫妻分居生活至今。另查明,李珍珍与熊均夫妻存续期间无共同财产,债务有70000元。李珍珍以婚前缺乏了解,婚后常为家庭琐事吵闹,加上熊均自2004年开始赌博,经其多次规劝,但却屡次遭到熊均的挨打,自2009年9月起,夫妻分居生活至今,无法与熊均共同生活为由,诉至法院,要求与熊均离婚,并要求抚养一个小孩,熊均应承担债务50000元的还本付息责任。
法院审理认为:李珍珍与熊均系合法夫妻,应受法律保护,且结婚时间长,李珍珍没有证据证明熊均有赌博恶习,也没有证据证明熊均实施了家庭暴力,故对李珍珍要求离婚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