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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河法院坚持司法便民减轻当事人诉累
发布时间:2011-07-18 15:10:07
光明网讯(通讯员 王震 陈龙)
在“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中,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人民法院紧紧围绕方便群众、方便诉讼的“两便”原则,从立案、审判、接访三个环节入手,采取有效措施为当事人降低诉讼成本。
释明答疑,让当事人明明白白打官司,少走弯路。在立案时向当事人发放《诉讼风险提示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等告知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就举证要求、举证程序加以强调,避免当事人有证据不知举、不能举、超期举;裁决后,裁判文书后附上相关法律法规条文,让当事人明明白白接受裁判,避免不必要的误解带来上诉、上访或申诉。 速裁调解,尽量将小额、简单纠纷在审前解决。在立案庭设立审前调解中心,在立案审查阶段,对证据清楚、争议不大、案情简单的案件进行审前调解,积极引导双方当事人互谅互让,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快速化解当事人之间矛盾,最大限度地方便当事人,降低诉讼成本。 随时接访,尽早解决当事人的合理诉求。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设立信访科,按照“案结事了、定纷止诉”的工作目标,大力推行下访、回访、接访等措施,最大限度地把不稳定因素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内部、解决在萌芽状态。 今年以来,该院为困难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44.5万余元,同比增加31.5万元,增长71%。院领导接访当事人390人次,80%的来信来访问题得到及时回复和妥善处理。 责任编辑:
张永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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