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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山法院回访民生案件确保廉洁司法
发布时间:2011-07-18 18:01:29
光明网讯(通讯员 杨帆)
为确保廉洁司法,提高人民群众对法院的满意度,树立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年初以来,河南省罗山县人民法院试行“民生案件回访”制度,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截至目前,该院共回访案件89件,回访涉案当事人112人次,未发现干警存在违法违规办案行为,当事人满意度达98%以上。 该院将案件回访对象定位为办结的关注民生案件的当事人或亲属,回访的被调查对象为办案法官、书记员和参与审案的人民陪审员,回访的内容为案件审理相关人员遵守最高人民法院“五个严禁”、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五条禁令”和信阳市委的“五禁止、十不准”的情况。回访主要以电话回访、走乡串村的方式进行。回访的案件从质量评查完毕后的案件中抽取,侧重于关注民生的案件和执行案件,同时,对未被抽取的当事人有反映或信访、上级批转交办的案件也纳入回访案件。 此外,还在回访时应做回访记录,对查出的问题严格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院党组成员不定期对已回访案件进行检查监督。 责任编辑:
张永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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