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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中院积极发挥审判职能服务国企改制
发布时间:2011-07-22 11:43:43


     光明网讯(通讯员 付清波)   今年以来,江西省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服务国有企业改制、促进经济发展为己任,以优化改制企业经济环境为中心,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为全市国有企业改制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和良好的法律服务。

    在涉及国有企业改制案件的审判中,该院始终坚持服务企业的指导思想,妥善化解各类矛盾,为企业改制扫清了障碍。同时,该院对于在审理企业改制案件中遇到的重大疑难问题、调查研究中发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等,及时向宜春市委、市政府报告,并提出法律意见书,为其作出相关决策提供法律参考。此外,还注意加强与政府相关部门的配合,做到对涉及国有企业改制案件的处理既符合法律,又不与相关政策冲突。



责任编辑: 张永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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