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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河法院能动审判促官民和谐
发布时间:2011-07-26 09:39:16


     光明网讯(通讯员 陶成)   安徽省五河法院采取多种措施,能动履行行政审判职能,既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又保护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有效化解行政争议,为维护官民和谐发挥了积极作用。

    坚持服务与监督同步。法院通过提供咨询、司法讲座等方法,为行政机关提高行政执法水平提供服务。《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实施后,五河法院行政庭人员多次到拆迁管理部门就征收程序、申执条件和新旧条例的衔接和适用等进行指导,既解决了行政执法的法律困惑和现实难题,又受行行政机关以行政审判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还减少了不必要的诉讼案件的发生,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切实开展司法建议工作。细心疏理行政诉讼案件,对发现的不规范或疏漏之处,积极大胆地向行政机关提出司法建议,推动社会管理创新。在社会抚育费征收、房屋征收等工作中,将相关案件的共性与个案问题认真研究和总结,与行政机关面对面交流和探讨,提出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促进了工作。2010年全县计生工作跨入全省先进行列,五河法院的司法建议和大力支持功不可没,受到县政府的表彰奖励。

    大力加强行政案件协调。在快立快审,畅通诉讼维权渠道的基础上,行政审判中坚持“三个统一”原则,即追求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依法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与依法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相统一;认真审理裁判案件与注意发挥案件辐射效应相统一。在此原则下,因地制宜开展协调工作,卓有成效地化解行政争议。2008年以来,审结的106件行政案件中,能过协调化解争议原告撤诉的有72件,更为高效地维护了行政相对人的权益。

    坚强的领导,卓有成效的措施,五河法院的行政审判工作成效明显,行政庭08年获该市法院调解先进单位称号,09、10年五河法院行政案件调撤率蝉联该市第一。



责任编辑: 朴冬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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