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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守“五个要求” 谨防“四个危险”
——新时期法院反腐工作的新要求
作者:佘卫刚   发布时间:2011-07-27 16:13:29


    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倡廉工作从来都不是一劳永逸、一蹴而就,而是一项非常艰巨长期的斗争,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的多元化,腐败分子也会不断的翻新花样,手段日趋狡猾,隐藏日趋深广。所以,无论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务必坚守“三个毫不动摇”:即毫不动摇强化防腐措施、毫不动摇查办案件的力度、毫不动摇惩治腐败的决心。否则,我党的事业就会丧失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支持,改革开放将会面临失败的危险。

    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中重提“反腐败关系党的生死存亡”,就是旗帜鲜明地提醒我党各级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倡廉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严峻性,提醒各级干部务必做到时刻认清反腐形势,保持头脑清醒,加强反腐力度,确保执政为民。也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地教育和警醒干部及有效地遏制住腐败现象的滋生蔓延。

    目前,我国正处经济社会转型期,在改革开放之考验、市场经济之考验、外部环境之考验、执政理念之考验下,“四个危险”——精神懈怠之危、能力不足之危、脱离群众之危、消极腐败之危正尖锐地摆在全党面前。惟有时刻居安思危,认清形势,认真对待,按照总书记“五要求”从严治党,方能保持考验面前不受惑,危机面前不凌乱。

    首先,在理论创新上坚持实事求是。强大的理论武器之于实践行动的指导作用早已妇孺皆知。所以,我们必须摈弃党前我党中尚且存在的固守本本、漠视实践、超越或落后于实际生活的做法,在理论研究上坚持实事求是,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并将理论上的研究成果付诸于锐意进取的行动上。

    其次,在执政为民上坚持拜民为师。我党从成立之日起即坚持深入群众、了解群众、问计于民、执政为公,而脱离群众则是我党执政的最大危险。所以,在工作、生活中务必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以人为本;深入群众、深入实践、言必行且行必果;关心群众疾苦、重视群众权益、关爱群众生命,把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惟如此,我党方能得到群众信任、拥护与支持,我党事业方能根深叶茂。

    第三,在任人唯贤上坚持重视青年。在我党任何一项具体事业中,人才始终是首要要素,尤其是有思想、有活力、有创造力,且道德高尚的青年后备干部,是我党肌体的新鲜血液、我党事业成败的关键。要源源不断为我党输送大批优秀年轻干部,就必须形成以德服众、以德引才、以德育才、德才兼备的用人导向,坚持把“又红又专”的青年干部推向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最前沿,去磨砺他、培育他、使用他。

    第四,制度建设上坚持民主集中。民主集中制是我党在长期的实践中总结出来的、适合我国政体及国体的、既能发挥集体智慧又能提高办事效率的管理制度。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务必进一步健全民主集中制,形成用制度管权、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的管理机制,不断推进党的建设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第五,反腐倡廉上坚持从严治党。如上所述,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的多元化,腐败手段日趋狡猾,隐藏日趋深广,只有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举措推进惩防腐败体系建设,加强惩防腐败网络覆盖,严肃查办腐败案件,严厉惩治腐败分子,才能对腐败分子形成威慑,才能赢得群众对党国的信心。

    惟有五者并重,多管齐下,在新形势、新环境下,我们的反腐倡廉工作才能做到惩防并举,标本兼治,取得实效,才能真正实现司法审判事业的科学发展观。

    (作者单位:广西岑溪市法院)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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