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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津区法院加强诉前调解切实化解矛盾纠纷
发布时间:2011-07-28 17:51:05
光明网讯(通讯员 谭月霞)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把立案综合调解作为健全诉调对接机制的重要举措,采取措施积极加强诉前调解,切实化解矛盾纠纷。
强化立案审查与诉前调解的工作对接,增加综调室诉前调解案件总量。督促立案工作人员在接待当事人过程中,开展“三问”工作方式,积极将有可能调解的案件交由综调室进行诉前调解,增加诉前调解案件总量。 在前期工作中受理的诉前调解案件多集中在婚姻家庭纠纷,占诉前调解案件总量的85.4%。江津区法院在此基础上丰富诉前调解案件类型,促进诉前调解案件类型多样化,加大诉前调解覆盖范围。 规范综调室工作制度,规范调解室工作人员上下班制度,配备调解经验丰富的老法官,保障当事人诉前调解意愿,保障诉前调解案件质量。 针对有社会重大影响、有较大涉法涉诉风险的强制拆迁案件、群体性案件、计划生育强制征收案件等,加大涉法涉访风险案件诉前调解力度,积极与具体的承办部门协调,联合进行诉前调解,将涉诉涉访风险降到最低,以最高效的方式化解矛盾。 责任编辑:
张永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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