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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沉迷赌博不悔改 妻子三诉离婚终获准
发布时间:2011-08-03 11:09:04


     光明网讯(通讯员 向华)   丈夫沉迷赌博不顾家,妻子先后三次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最终获得准许。7月29日,江西省石城县人民法院对这起离婚纠纷案件作出一审判决,准许原告陈梅与被告尹大忠离婚,婚生小孩由原告抚养,被告每月支付抚养费300元。

    原告陈梅与被告尹大忠于2006年相识后谈婚,并在年底举行了结婚仪式,因原告未到法定结婚年龄故未能办理结婚登记手续,2007年2月7日生育了一男孩,2007年12月双方领取了结婚证。婚后原告发现被告喜欢赌博、并且没有责任心、不照顾小孩,双方常因此发生争吵。2008年2月被告外出打工,双方开始分居生活至今。2009年9月原告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未在一起生活,被告也一如既往地过着同样的日子。2010年7月,原告再次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后经法院调解,被告出具了保证书,保证今后不再赌博、将打工收入定期存入原告账户、每月支付小孩抚养费300元,取得了原告的谅解,原告撤回起诉。但被告毫不悔改,回家后根本没有履行上述保证,双方亦未在一起生活。为此,原告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为由再次起诉要求离婚。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原告陈梅与被告尹大忠共同生活期间,因原告认为被告会赌博、没有责任心、不照顾小孩等家庭琐事发生吵口,夫妻感情受到一定影响,在原告多次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的情况下,被告仍未尽丈夫、父亲的责任,致夫妻感情裂痕进一步加深。现原、被告分居生活已超过2年,可以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原告要求与被告离婚应予准许。该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朴冬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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