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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外出打工音讯全无 超两年夫诉离婚获准
发布时间:2011-08-05 10:11:14
光明网讯(通讯员 江毅)
2011年8月5日,江西省丰城市人民法院宣判了一起离婚案,一审判决准许原告董明与被告熊丽离婚。
法院查明,董明与熊丽于2005年6月经自由恋爱相识,2006年6月登记结婚,2006年9月26日生育儿子。婚前,双方感情尚可,婚后董明与熊丽由于性格差异,常为家务琐事发生争吵。2009年1月,熊丽称其外出打工,至今音讯全无,无法联系,下落不明。因此,董明向法院起诉,以与熊丽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为由要求与熊丽离婚。 法院认为,原、被告虽系自由恋爱,自主婚姻,但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合,婚后又未能建立起夫妻感情,且常为家庭琐事发生争吵,特别是从2009年1月被告外出打工,长达2年之久与原告断绝任何联系,更进一步伤害了夫妻感情,并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原告要求与被告离婚,于法有据,法院予以支持。 责任编辑:
朴冬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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