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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锒铛入狱 妻子起诉离婚获支持
发布时间:2011-08-05 11:20:45
光明网讯(通讯员 符慧宁)
丈夫却因犯强奸罪、猥亵儿童罪而被判入狱十年,妻子心灰意冷,起诉要求离婚,2011年8月4日,广西龙胜县人民法院支持了妻子的诉讼请求。
赵志英与刘必书于1991年认识,1992年登记结婚,次年生育儿子。2006年,丈夫利用在幼儿园值班之机,奸淫,猥亵幼女,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为赔偿受害者的损失,妻子赵志英花光了家中所有的积蓄,儿子也因无钱交纳学费而被迫辍学。赵志英认为,丈夫刘必书的行为给她和儿子以极大的打击,感情上受到严重的伤害,她已无法再接受和谅解丈夫,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为此诉至法院要求离婚。 法院认为,丈夫刘必书的犯罪行为严重伤害了夫妻感情,其被判决入狱10年,属长期徒刑,妻子的起诉符合离婚的法定条件,遂支持了她的诉讼请求。 责任编辑:
朴冬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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