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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意识、树新风、创文明
——大理市人民法院立案庭开展“三项重点工作”纪实
作者:铁虹   发布时间:2011-08-08 09:54:07


    2011年以来,云南省大理市人民法院立案庭紧紧围绕三项重点工作,坚持以“三个至上”、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司法便民、利民、惠民为宗旨,以人民满意为目标,通过不断加强队伍建设,努力提升司法能力,不断强化干警的“窗口”意识、服务意识,充分发挥信访立案工作职能,努力塑造文明、公正、高效的“窗口”形象,较好地完成好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立案庭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经验总结如下。

    一、完善落实各项制度措施,夯实工作基础,提高工作效率。

    根据立案庭工作的实际,坚持狠抓制度建设和落实。一是新建和完善各种台帐,做到了各项工作有登记。二是建立规章制度,包括立案、排期、送达等都有具体规定,把每个人的工作活动都纳入了规范化管理,做到了有章可循。三是严格要求,狠抓各项制度、规定的落实。做到了工作分工明确具体,责任到人,使每个人感到工作有压力,有动力,调动了积极性,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完成。

    二、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树立窗口形象。

    大理市人民法院立案庭现有干警9人,每年担负着3000余件各类案件的立案、诉讼告知、信访接待、流程管理、法律咨询等工作任务。立案庭每日均要接待大量诉访,接待柜台时刻离不开人。接待人员每天都要面对纷繁复杂的各类纠纷,还要冷静地处理问题。立案庭人员强化责任意识,充分认识在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中担负的重要职责任务,能克服畏难情绪,发扬奉献精神,爱岗敬业,热情接待,文明服务,为当事人排忧解难,把好“窗口”。对诉至该院的各类纷争,认真审查,慎重对待,灵活运用,依法立案,注重实效。符合立案条件的及时立案;不符立案条件而又执意要求法院受理的诉讼,或口头告知,或书面裁定,向来访者宣传法律知识,告知应承担的风险责任,提高法律保护意识。立案庭下设内勤组、外勤组。各类刑事、民商事、行政、执行等案件的审查受理和立案工作及信访接待工作由主要由内勤组完成;保全、送达、调证、现场勘查等工作由外勤组完成。全庭人员分工不分家,互相配合,共同面对诉讼案件大幅上升的局面,较好地完成了立案审查工作。

    在接待当事人的过程中,立案庭规范接待行为,用语文明、举止得体。工作中,要求每位干警做到“五个一”,即:一张笑脸相迎、一声你好问候、一张凳椅请坐、一腔热情办事、一句慢走相送。以文明礼仪体现对当事人的尊重,营造一种和谐氛围。对不属于本院管辖处理的立案、信访事件,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并明确告知其他行政或司法救济途径,树立了文明高效的窗口形象。

    三、践行司法为民要求,切实采取便民、利民措施,方便当事人诉讼。

    1、将立案大厅划分为立案区、当事人书写、休息等候区等功能区,按照“位置醒目、标示明确、功能齐全、环境舒适”的要求,大厅采用全部敞开的柜台,设有刑事、民、商事、行政、执行等立案窗口。公开了立案咨询专线电话,上墙公布收费标准等内容。大厅里还置放了饮水机、报纸、观赏植物等,免费为当事人提供诉状样本、诉讼风险提示书以及不同类型的案件举证指导书,还为前来咨询、立案的来访者、当事人配备了专用的笔墨、纸张等,以方便当事人记录注意事项、撰写诉讼文书等,基本满足了群众候诉休息的需要。

    2、不论是诉讼参与人还是来法庭咨询的群众都认真接待,并将应予办理的事项一办到底。在立案阶段,坚持向当事人送达诉讼风险告知书,诉讼当事人须知,诉讼指南等材料,对当事人进行财产保全提示并制作笔录;在当事人的诉讼请求、陈述的意见或提供的证据不明确、不充分、不适当的情形下,加强对当事人的诉讼指导,确保当事人依法充分行使诉讼权利。按照案件的性质,将诉讼和执行可能出现的败诉和执行不能的情况列为“风险”内容,让当事人在诉讼或执行前明白法律程序,预知因主观或客观原因自己可能要承担的风险和后果,提示其增强风险意识和承受能力,使其对打官司的输赢早有准备。

    3、对部分案件实行预约立案,向社会公布预约立案电话,当事人可采用电话、传真等传媒方式进行预约立案;方便了当事人诉讼和案件的审理。

    4、关注贫困群众的司法需求,依法拓宽救助范围,对“低保人员”、“五保户”以及没有固定生活来源的残疾人、孤儿等起诉的案件受理费及对追诉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社会保险金、劳动报酬和经济补偿金等案件依法减、缓、免交诉讼费,彰显司法人文关怀。上半年共办理诉讼费缓交37件,缓交额66692元。

    5、对案件进行繁简分流,对于当事人双方到庭请求即时解决纠纷的案件、事实清楚、争议不大且被告放弃答辩期的民事、商事诉讼案件,当日立案并于当日转速裁速办中心。这样即方便了当事人及时解决纠纷,又保证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提前实现,有利于解决当事人诉讼纠纷,降低诉讼成本。

    四、继续做好审判流程管理工作。

    实行立案、收费、排期开庭、送达等“一站式”服务,提高工作效率,方便当事人诉讼。一是进一步明确立案环节的期限。诉讼案件、执行案件一般在接受诉状或申请的当日审查并决定是否立案,重大疑难案件的审查决定时限不超过7日,增强了立案的时效性。二是对各类诉讼案件统一排期开庭。诉讼案件由立案庭确定主审法官,安排开庭地点、日期,制作前期各类诉讼文书,最迟在开庭3日前将卷宗材料移送相关业务庭。三是统一送达法律文书。对当即立案的案件,由立案人员向当事人送达法律文书,需要邮寄、委托送达的,由立案庭送达组负责办理特快专递送达事项,市区内直接送达由送达组负责。四是在立案时填写案件流程管理卡,从立案、审判、执行、信访各个诉讼环节进行跟踪。

    五、畅通信访渠道,依法规范涉诉信访秩序。

    大理市法院立案庭作为承担信访工作的主要职能部门,设置有专门信访接待室,专门指定立案庭一位副庭长负责信访工作的归口管理,另指派一名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的法官专司接访工作,及时为来信来访的群众排忧解难。坚持有诉必理、有访必接、办必有果,以热情周到的服务为来访群众解决实际问题。依法处理每一件来信来访,做到了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以减少上访人的心理对抗情绪,积极化解社会不稳定因素,增强群众对法院的信任感。上半年共处理来信、来函115件;接待来访248人次;办理人大转办信访件19件。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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