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巫山法院强化服务意识推进城乡统筹发展
发布时间:2011-08-09 08:25:11
光明网讯(通讯员 邓飞)
重庆市巫山县人民法院结合“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针对辖区统筹城乡建设进程中不断增加的法律服务需求,认真开展调研,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强化法律服务意识,着力为城乡统筹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良好的法律服务。
该院把“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巫山”作为服务统筹城乡发展的首要任务来抓,充分利用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妥善化解矛盾纠纷,使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在安定和谐的环境中平稳推进。一方面,对危害统筹城乡发展的严重刑事犯罪,坚决依法严惩。办案中,对“村痞乡霸”等涉黑涉恶犯罪,“两抢一盗”等严重暴力犯罪和多发性侵财犯罪,制售假冒伪劣农业生产资料的犯罪,破坏农田水利、电力等生产生活设施的犯罪,侵犯留守儿童合法权益、拐卖妇女儿童的犯罪,以及影响稳定和社会风气的“黄赌毒”等犯罪,实行定人、定案、定时间,快审快结。另一方面,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轻微的刑事案件、对轻微犯罪中的初犯、偶犯依法从宽处理,最大限度减少影响农村社会治安的不和谐因素,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坚持把强化内部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作为服务城乡统筹发展的重要措施来抓。加强审判监督。充分利用立案、审判监督职权,依法监督,敢于监督,使有罪的人受到法律追究,无罪的人受法律保护,确保国家法律正确统一实施;公正、高效审理各类民商事案件,尤其对侵犯非公有制企业等各类投资者、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案件,以及损害农民工、消费者、残疾人等弱势群体利益的民事案件,及时、妥善处理。加强执行监督。通过强化执行监督体系,构建执行联动机制、完善执行流程管理等措施,增强了执行干警的责任心,避免了消极执行、不当执行,提高了公正性和透明度。 坚持把开展文明接待室的创建工作,作为提升服务水平的重要工作来抓。认真组织开展联合接访、下基层巡访等活动,畅通群众反映合法诉求的渠道。实行院长挂牌接待、首办责任制、责任倒查制等措施,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把矛盾化解在初期,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建立健全涉诉信访举报汇集分析制度,对清理排查中发现的影响稳定的重大问题,及时研究解决。积极开展突出治安问题专项整治,集中解决影响统筹城乡发展中突出问题。组织干警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做好综合治理工作,增强群众法律意识。 紧紧围绕提高服务统筹城乡发展水平,在领导班子中开展“四好班子”创建活动,大力提升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在干警队伍中开展提升“两种能力”和实践“六好”作风活动。提升“两种能力”,即克服与己无关、无所作为的思想,提升服务统筹城乡发展的能力和克服就案办案、机械办案思想,提升开拓创新的能力。结合巫山县情和法院实际,大胆探索,勇于创新,突出审判工作服务统筹城乡的特色亮点,扎实开展实践“六好”作风活动,即大力倡导勤奋好学、学以致用的好学风;大力倡导心系群众,执法为民的好本色;大力倡导开拓进取,求真务实的好状态;大力倡导艰苦奋斗、顾全大局的好传统;大力倡导团结奋进、公正司法的好操守;大力倡导廉洁正派,情趣高尚的好品行,从而有效地提升队伍的战斗力,推进统筹城乡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责任编辑:
张永抗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