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网讯(通讯员 许世雄)
今年以来,重庆市巫山县人民法院着眼司法为民,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创新思路,采取多项措施狠抓案件质量,收到了良好效果。
该院的主要做法是:开展案件自查,凡案卷送评前,案件承办人必须在本庭全部审判人员参与下,首先对自己承办的案件进行自评,没有经过初评的案件,一律不得移存档案室;实行一案一卡,一个案件建立一张登记卡附卷,并由案件质量评查组逐卷逐页进行评查,存在差错的案件,撰写出分析报告,供承办人分析原因及讲评人讲评时参考;反馈存在问题,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和最终结论及时反馈案件承办人,并做好沟通和交流,共同分析存在问题和原因,达到相互促进,共同提高;通报评查情况,审判监督庭按季度对评查的案件提出详细报告后,由院长在全院干警大会上进行通报,点明案件承办庭及承办人和不足之处,并提出限期整改要求;严格奖惩机制,采取案件评查质量“三挂钩”,即与法官年底评先评优挂钩,与法官奖惩、晋升、提拔挂钩,与法官立功授奖挂钩。同时,建立评查法官责任反诘机制,凡是经过评查过的案件,当事人提起再审并被改判的,评查人员必须向审判委员会写出书面说明材料,并承担相应责任。
今年以来,该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354件,审(执)结1295件,结案率为95.6%,同比上升37.3个百分点;案件上诉维持率为91.3%,同比上升11.6个百分点,其中民商事、行政案件改判、发回重审率为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