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民商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双面丈夫”请求离婚 受害妻子获赔偿
发布时间:2011-08-16 09:07:06


     光明网讯(通讯员 张英莲)   日前,曾被央视经济与法栏目播出的“双面丈夫”苏庆民,在安徽省泾县法院调解下离婚,通过承办法官耐心调解,无过错妻子金玉珍获得2万元精神损害赔偿金。

    泾县农民苏庆民与金玉珍1984年经人介绍相识并于1987年8月登记结婚。同年12月生育一子,现已独立生活。1995年前后,夫妻二人离家至江苏无锡打工。 2006年,苏庆民通过婚介所结识了无锡市某区医院护士朱惠娟。苏庆民慌称自己离异,并于2008年与朱惠娟登记结婚,次年生一子。2010年1月,金玉珍以苏庆民犯重婚罪诉至无锡市崇安区法院。法院以重婚罪,判处苏庆民有期徒刑十个月。

    同年8月,朱惠娟诉至无锡市崇安区人民法院,解除了与苏庆民的无效婚姻。再此期间,苏庆民于2010年6月诉至泾县法院要求与金玉珍离婚。今年8月,两人在泾县法院的主持下调解离婚,苏庆民“双面丈夫”的身份彻底结束,无过错妻子金玉珍的合法权益也得到最大限度的保护。



责任编辑: 朴冬雪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3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