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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复读成绩下降 起诉培训学校退学费
发布时间:2011-08-16 10:31:09
光明网讯(通讯员 刘妍)
因高考复读后成绩下降34分,日前,复读生王同学将北京市朝阳区明师协同培训学校告上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要求其全额返还学费1.9万并承担诉讼费用。
王同学在起诉书中称,为了提高高考成绩,2010年8月24日,其与明师协同培训学校签署了一份复读协议,并分两次交纳学费19000元。之后,王同学参加了该培训学校安排的培训,并参加了2011年高考。但王同学今年的高考成绩较2010年高考成绩非但没有提高,反而下降了34分。王同学要求该培训学校依据协议规定退还全额学费,遭到拒绝。 王同学认为,明师协同培训学校的行为,严重违反了诚实信用的基本原则,侵害了其合法权益。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王同学诉至法院要求退还全部学费。 目前,本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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