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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拒还避执行 法院突击擒老赖
发布时间:2011-08-18 10:16:08


     光明网讯(通讯员 汪锦修 陈莺)   8月12日,江西省余江人民法院成功地执行完毕余江县邮政储蓄银行申请执行刘建康、余水才借款合同纠纷案,为其追回借款20万元。

    2008年11月,刘建康、余才水两人皆以经商需要资金周转为由,分别向原告申请小额贷款10万元,并签订了《商户联保借款合同》及《商户联保协议书》。合同到期两人未按约定履行还款义务,原告反复催收无果,遂分别将两人起诉到法院。案件审理中,经法官主持调解,双方达成了还款协议。然协议虽然达成,但被告依然不按协议要求还款。鉴于此,原告又于2010年4月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案件执行立案后,为维护法律权威和当事人的权益,该院调足警力,果断将被告请到法院,并拟采取司法拘留强制措施。在强大的法律威慑力面前,两人终于如数偿还了欠款。



责任编辑: 朴冬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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