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刑事 【浏览字号:小 中 大】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90后男青年容留两少女吸毒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1-08-18 11:49:51


     光明网讯(通讯员 陈华东)   明知是毒品冰毒,而容留两少女吸食,90后男青年被判刑。2011年8月17日,重庆市梁平县人民法院以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被告人蔺小聪拘役两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被告人蔺小聪,男,生于1990年7月30日,重庆市梁平县人,中专文化,待业,住梁平县梁山镇高家巷29号。蔺小聪与年仅14岁的少女彭某、陈某系朋友关系。2011年6月13日晚23时许,蔺小聪邀约彭某、陈某到梁平县梁山镇高家巷29号自己家中玩耍,玩耍过程中,蔺小聪明知是毒品冰毒,而向年仅14岁的少女彭某、陈某提供毒品和吸毒工具,并容留彭、陈二人吸食,次日12时许被梁平警方查获。

    法院认为,被告人蔺小聪违反国家对毒品的管理制度,明知是毒品而容留他人吸食,其行为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宣判后,被告人蔺小聪一脸后悔,并表示服判。



责任编辑: 周翔飞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3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