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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山法院立足司法民生工程开展“警民亲”活动
发布时间:2011-08-26 11:02:33
光明网讯(通讯员 刘庆冬)
四川省屏山县人民法院在近期“警民亲”活动中,坚持在公正裁判上护民、在诉讼程序上便民、在审判环节上示民、在司法作风上亲民、在司法效益上利民,强化司法民生工程建设。
在公正裁判上护民,建立了“案件定期排查制度”和“涉大要案件报送制度”,对涉及农民工工资、移民安置纠纷等重大民生案件,实施全程监督、催办,确保案件“立、审、执”各个环节公开公正,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在诉讼程序上便民,建立快速立案机制,采取电话立案、上门立案等方式及时为诉讼当事人办理立案手续;移民法庭、交通法庭加大下乡巡回办案,落实便捷诉讼机制,方便当事人参与诉讼,减轻案件当事人的诉累;认真落实司法救助制度,依法扩大救助对象和范围,简化司法救助手续和审批程序。 在审判环节上示民,借助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案件审理、法院开放日、人民陪审员等制度,沟通民意。实行案件全程告知制度,案件承办人从立案到执行的各个诉讼环节,均将诉讼权利义务、诉讼程序、法律后果告知诉讼参与人,做到诉前提示、庭审释明、判后答疑、执行情况通报,确保当事人明白诉讼流程、了解权利义务、读懂裁判文书。 在司法作风上亲民,建立起科学、有效、简便的民意表达和沟通机制。积极贴近民众,充分利用普法宣传,送法进社区、入校园等方式,让司法看得见、听得懂、感受得到,让司法融入民意,让司法更加亲民。 在司法效益上利民,通过提高案件质量与效率、实行全程全员调解、打造阳光执行等手段,坚持深入案发地,就地开庭、就地调解、就地执行,提高司法效益,确保当事人权益的即时实现。 责任编辑:
张永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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