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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区法院“和谐执行”护民生
发布时间:2012-08-07 14:15:37


     本网讯(通讯员 张晋邦)   河南省鹤壁市鹤山区人民法院更新执行理念,完善内部管理,创新执行模式,以“和谐执行”专项活动为抓手,致力于打造群众看得见、政府信得过的“和谐执行护民生”执行品牌,全力推行执行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公开化、人性化。

    2012年,全省政法工作和平安建设工作的总体目标是“一个中心、五个确保”。一个中心,即为党的十八大顺利召开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五个确保,即确保不发生有重大影响的政治性案事件,确保不发生有重大影响的群体性事件和非法聚集事件,确保不发生有重大影响的集体进京上访和个人极端事件,确保不发生有重大影响的刑事治安案事件和安全事件,确保不发生有重大影响的暴力恐怖事件。

    围绕省、市政法工作总体目标,鹤山法院更新执行理念,创新执行模式,在2012年开展“和谐执行年”专项活动,努力打造“和谐执行护民生”执行品牌。和谐执行理念内容主要包括以下三项内容:

    一是充分重视申请人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全程公开案件执行信息。通过在立案服务大厅和来访接待大厅设置电子屏幕,方便当事人随时获取案件执行信息,获悉案件进展情况。增强当事人对执行工作的了解度和参与度。

    二是坚持慎用执行强制措施。要求执行干警坚持“以人为本”的执行理念,正确运用手中的执行权,尽己所能、实实在在地为群众解决困难。杜绝机械、粗暴执法,慎用强制执行措施,要进一步丰富群众工作技能,提高联系群众、组织群众、引导群众的能力,培养和加深群众感情,努力提高执行案件和解履行率和实结率。

    三是充分重视外部监督力量对执行工作的督促作用。执行局聘请了10名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其他行业人员担任执行工作监督员,通过对于一些重大、敏感的案件,主动邀请执行监督员参与、建议、督促、评议等方式,对执行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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