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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闹餐馆又袭警 妨害公务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1-08-31 15:14:50


     光明网讯(通讯员 王小辉)   不仅拒绝对不小心摔坏的玻璃杯进行赔偿,砸烂餐馆的桌椅、餐具若干,还将前来平息事态的公安民警打伤,近日,胡进、张拥福等四人被重庆市荣昌县人民法院以妨害公务罪判处六个月至八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2011年5月3日21时许,胡进、张拥福、莫上文及闵西杨在荣昌县昌元街道一餐馆吃饭时不慎摔坏了一只玻璃杯。结账时,服务员要求其对摔坏的玻璃杯进行赔偿,四人不同意,双方遂发生争执。争执中胡进、张拥福喊道:“要赔钱,大不了赔你一万块嘛”,然后抓起餐馆内的桌椅、餐具就砸。见此情景,餐馆老板连忙拨打电话报警。荣昌县公安局民警刘杰、刘佳赶到现场后,立刻对双方进行劝解并制止胡进、张拥福等人的行为,张拥福不但不听劝解反而上前抓扯、推搡刘杰、刘佳。刘佳遂对张某实施控制,此时胡进、张拥福、莫上文、闵西杨纷纷上前对刘杰、刘佳进行殴打,刘佳遂拨打电话请求支援,稍后赶来的公安民警将胡进等四人制服并送交派出所。

    法院经审理认为,胡进等四人以暴力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鉴于胡进等四人到案后均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对四被告人从轻处罚。遂作出了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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