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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疑妻子有外遇屡施家暴 妻子二诉离婚获准
发布时间:2011-09-01 11:18:31


     光明网讯(通讯员 赵仁良)   妻子经常与他人通电话,便怀疑妻子有外遇,并对其多次实施家庭暴力,妻子二诉离婚。云南省龙陵法院于近日作出判决,准予双方离婚。

    原告张先梅与被告范友明于1991年5月相互认识并自由恋爱,同年8月5日登记结婚,婚后共生育两个儿子,现都已快成年,由于双方性格差异,经常为家庭琐事发生吵闹,近年来,由于原告经常与他人打电话,导致被告产生怀疑,多次殴打了原告。张先梅于2010年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离婚被驳回。后范友明又多次对其进行殴打,致使张先梅身体多处受伤,张先梅遂再次提起离婚诉讼。

    法院审理后认为,在第一次判决生效后,双方在共同生活中,仍然没有改正各自的错误和不足,张先梅仍然经常与他人通电话,而范友明对原告依然没有信任感,又多次殴打了张先梅,致使张先梅身体多处受伤,两人的夫妻感情确已破裂,遂判决准予两人离婚。



责任编辑: 朴冬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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