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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城法院增强“三种意识”做好社会法庭工作
发布时间:2011-09-01 17:17:11
光明网讯(通讯员 王高产 陈素娟 王国战)
2011年9月1日上午,河南省襄城县人民法院在五楼视频会议室组织全县16个乡镇58名常住社会法官、优秀社会法官和县法院中层业务庭负责人收听收看了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的全省社会法庭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为深入贯彻此次会议精神,院党组鼓励干警要以先进为榜样,增强“三种意识”学先进、赶先进、争先进,努力做好社会法庭工作。
2009年5月份以来,河南省高院在全省范围内逐步推行了“社会法庭”试点工作。依靠社会力量,把矛盾纠纷化解在法院之外、诉讼之前,成效明显,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与好评。这次省高院召开的全省社会法庭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为下一步工作开展明确了方向和奋斗目标。全院干警必须抓好目前的大好机遇,摆正位置,努力工作,不断发展完善,使社会法庭成为创新基层社会管理的有效平台。 由于成绩突出,襄城县社会法庭赢得了群众的满意、党委政府的肯定和社会的广泛认同,也受到了中央政治局常委、政法委书记周永康的充分肯定,省法院张立勇院长更是要求在全省基层法院大力推广。成绩属于过去,奋斗才能赢得未来。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机遇、新挑战,院党组要求全院干警必须保持清醒头脑,正视自身不足,面对成绩决不能夜郞自大、沾沾自喜,要做到胜不骄、败不馁,以勇争一流的气魄和决心把社会法庭工作做好,再上一个新台阶。 电视电话会议上,河南省高院通报表彰了全省社会法庭工作先进单位和优秀社会法官,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梁开生等10名同志先后作了典型发言。他们是大家学习的榜样、追赶的标杆。对于下一步的社会法庭工作,院党组要求要进一步提高社会法庭建设水平,推进社会法庭的规范化建设;大力加强社会法庭工作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社会法庭的工作实效;加强与当地党委、政府的沟通协调,努力推进社会法庭工作深入全面发展。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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