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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地被冲毁起诉电站 法官顶高温现场调解
发布时间:2011-09-02 15:41:34


法官在调查现场
     光明网讯(通讯员 丁如林 郭银堂)   8月29日,四川省屏山县人民法院新市法庭法官来到辖区屏边彝族乡麻柳村,现场调解一起财产损害赔偿案。经过法官耐心调解,促使案件当事人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被告屏山县某公司补偿温某各项损失共计2.4万元。

    去年7月23日,西宁河涨大水,屏山县某公司电站开闸泄洪,洪水将温某的数亩林地冲毁。温某认为是电站操作失误造成的,遂要求该公司赔偿其各项损失18.4万元,而该公司认为系自然灾害造成,不应承担赔偿责任。经过当地政府数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未果,年7月24日,温某向屏山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该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8月29日,为查清事实,新市法庭法官顶高温、冒酷暑,前往被洪水冲毁的温某林地现场勘验,就地组织温某与被告屏山县某公司进行调解。经过法官们两个多小时的努力,促使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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