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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四中院:加强监督“消化”执行缠案
发布时间:2011-09-06 15:45:50


     光明网讯(通讯员 艾庆平 张太亮 冉仁民)   今年来,地处武陵山区的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强化执行监督,督执合一消化难执案件。1至8月,利用提级、指定、共同执行等方式,30天内执结5起缠案,执结法院、党委政府督办案10起。

    由重庆四中院牵头、辖区基层法院参加组成联合督导组,不定期抽检辖区两级法院已执结、正在执行案件,梳理难执案件类别,研判案件执行方案,形成书面调研报告后,依托内网及执行信息管理系统每季度的统计报表,及时通报各法院,周知执行人员把握工作重点,统筹施策,正确应对。

    重庆四中院核定基层法院法定期限内无消极执行现象后,依法迅速采取提级、指定,共同执行等方式,消除外部侵扰因素,抓住执行良机果断作为。对重大疑难、强制拆迁、集团诉讼涉案件,两级法院共同筹备执行预案,中院调配人力支援全程现场参与,协同执行开展,并根据案情,邀请被执行人住所当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执行过程,请他们现场释法明理,疏导被执行人情绪,协助执行流程通畅。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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