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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法院即时立案审结一起涉外离婚案件
发布时间:2011-09-08 09:22:52
光明网讯(通讯员 洪彩云)
云南省龙陵县法院近日审结一起涉外离婚案。
龙陵县象达乡的陆维昌与缅甸人张翠兰于2006年8月15日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2007年生下了一个儿子。后来由于两人关系不和,妻子便只身一人到瑞丽打工。现在两人均同意离婚,对财产及孩子的抚养问题已经达成合意。但是两人到原来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时,因妻子不能提供入境证明等证明自己身份的文件而被拒绝办理。两人遂来到龙陵法院。 承办法官根据双方的讲述,采信李翠兰取得过入境证明的说法(否则不可能取得结婚证),并建议立案庭立案受理了该案。当日承办法官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了本案,并当庭给当事人送达了离婚调解书。至此,困扰双方问题得到了圆满解决。 责任编辑:
朴冬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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