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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人争执生怨恨 毁坏财物被拘役
发布时间:2011-09-13 15:44:44


     光明网讯(通讯员 艾艳萍)   为发泄对他人的不满,竟将他人所在单位的财物毁坏。9月13日,湖南省桃源县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案件,以寻衅滋事罪一审判处被告人彭涛拘役3个月。

    被告人彭涛曾因打牌的事与桃源县某乡镇卫生院的职工张某发生过争执,一直怀恨在心。今年4月22日,彭涛喝了一些酒后,便想去找张某的麻烦,但没有找到张某。为发泄心中的怨气,不顾他人的劝阻,彭涛采取脚踢等方式将张某所在的卫生院的玻璃门、木门等物品毁坏。其后,彭涛还搬来一卷鞭炮,准备在卫生院燃放,被周围的群众制止。后经桃源县价格认证中心认定,该卫生院被损坏的财物价值2650元。

    案发后,被告人彭涛主动向当地的派出所投案自首,并赔偿了卫生院的全部损失。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彭涛任意损毁财物,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鉴于彭涛主动投案,如实供述罪行,系自首,赔偿了某卫生院的全部损失,具有法定和酌定的从轻处罚情节。据此,法院遂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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