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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司法改革项目专题研讨会在焦作召开
发布时间:2011-09-14 15:39:45


     光明网讯(通讯员 刘建章 韩科学)   9月8日至9日,最高人民法院在河南省焦作市召开了司法改革项目研讨会,会议考察了河南法院裁判文书上网、庭审网络直播改革等落实司法公开工作情况,同时也就民事再审案件的立审分立、行业纠纷解决机制和物业纠纷调解技能等议题进行了研讨。

  研讨会上,河南高院、焦作、郑州、新乡、鹤壁、许昌、商丘、南阳中院及部分基层法院等14个单位的主管领导和社会法庭代表共30余人参加了研讨。会议还邀请西南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高一飞、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王秋兰、郑州大学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张嘉军对与会人员发言进行了点评。

    在裁判文书上网及庭审网络直播改革议题的研讨中,与会人员一致认为,河南法院创新的裁判文书上网及庭审网络直播两项改革措施走在了全国前列,这是河南法院积极探索新形势下人民法院司法公开的重要举措。这种阳光司法的有益尝试,提高了法官的责任心,降低了群众了解司法的成本,方便了群众对司法的知情权、监督权,扩大了法制宣传阵地。针对实践中存在的个别社会网站擅自转载裁判文书、法院技术人员短缺、庭审视频与上网法律文书未能有效链接等问题,与会人员提出要进一步加强当事人隐私权保护、加大人才引进力度与技术培训、整合网络界面等建议。

    在民事再审案件立审分立议题的讨论中,与会人员一致认为民事再审立审分立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是人民法院司法迈向现代化诉讼体制的重要表现,有利于维护和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益和人民法院裁判的既判力。但在实践中还存在再审标准不统一、上级法院指令再审不规范、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次数无限制、再审审查与审判存在模糊地带等问题。针对上述问题,与会人员提出了要规范再审审查工作、完善上级法院指令再审案件相关材料的移送制度、严格规定申请再审的次数等建议。

    在行业纠纷解决机制及物业纠纷调解技能议题的讨论中,与会人员认为,在解决行业纠纷以及物业纠纷过程中,应当吸收社会力量化解矛盾纠纷,建立以民间救济与社会救济为主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河南法院推动的社会法庭制度,在化解社会矛盾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并在解决物业、金融、交通、旅游、医疗等行业或专业纠纷方面发挥了独到的作用,有效降低了群众诉讼成本,减轻了人民法院的诉讼压力。

    会议开幕式由河南最高法院司法改革办公室调研处处长刘树德主持,河南高院专职审委会委员、院长助理王韶华,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江金贵分别致辞。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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