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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县法院启用执行服务大厅为当事人提供高效便捷服务
发布时间:2011-09-14 15:40:05
光明网讯(通讯员 田源)
近日,山东省单县法院执行服务大厅正式启用,这是单县法院贯彻“以当事人为本”的理念,提高执行工作服务水平,方便执行案件当事人,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克服执行难的一项重要举措。
执行服务大厅设置在单县法院立案大厅内,与立案大厅、信访大厅一起,成为法院诉讼便民服务中心服务当事人的一个重要平台。执行服务大厅的日常工作由原执行办工作人员负责,在执行局的领导下,与立案庭协作配合,肩负17项具体职责。 发挥执行工作的咨询信访职能。接待来访群众,解答有关执行工作的法律咨询;为申请执行当事人预约执行员,通知执行员接待来访当事人;处理执行案件的信访工作,督办执行员及时处理执行信访案件,并通报处理情况。 发挥执行案件立案职能。审查当事人的申请执行材料,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办理立案手续,并告知当事人执行风险及相关权利义务。及时将案件转执行一、二、三庭办理。 发挥执行流程管理职能。将立案信息输入《法院审判业务管理系统》和《全国法院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并负责督促各庭执行信息的录入,监控执行进度和期限,提高执行效率。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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