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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攻民警并砸坏警车 鲁莽男子获管制二年
发布时间:2011-09-15 09:45:22


     光明网讯(通讯员 刘宇星)   9月14日,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了一起妨害公务案,被告人简小平犯妨害公务罪,判处管制二年。

    2011年2月初,新余市渝水区水北镇某村与邻村村民发生多次矛盾。同月6日13时许,该村村民百余人分乘小货车、摩托车等欲报复邻村人。水北派出所接到村民报警后立即出警,在上新公路上拦住该村村民,并组织镇、村两级干部对村民进行劝说,但遭到村民起哄、围攻。其间该村村民将该派出所接处警车辆推下路面造成警车损坏,被告人简小平持铁棍将警车前挡风玻璃砸坏。另查明,被告人简小平对被损车辆负责维修,并承担了维修费用3860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简小平采取暴力方法,阻碍公安机关人员执行公务,其行为构成妨害公务罪。但被告人简小平认罪态度较好,且赔偿了被损坏车辆的经济损失,可以酌情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以上判决。



责任编辑: 朴冬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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