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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市牡丹区法院坚持从优待警切实落实法官职业保障
发布时间:2011-09-15 16:14:33
光明网讯(通讯员 田源)
法官是国家法律的具体适用者,是法院司法职能的主体承载者。坚持从优待警是法院工作的应有部分和切实需要。今年以来,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法院立足本院实际,坚持采取四项措施落实法官职业保障。
严格保障法官干警正常有效行使审判权。积极争取政府的支持,按文件规定落实了办案经费、法官津贴;支持法官严格依法办案,防止和减少对审判工作的干扰,为法官创造良好的司法环境。 切实解决法官的职级待遇。明确了2名党组成员,解决了3名法官的正科级,增补了2名审委会委员。 逐步改善法官干警的工作条件。对院机关审判庭进行了重新装修,增设了安检设施。对机关和法庭的所有审判庭都安装了同步录音录像设备,为全院干警人手配备了一台支持千兆网的高配置电脑和一台扫描、复印、打印多功能一体机和办公桌椅、衣物橱柜,为一线庭室全部配备了新车。在全区乡镇、办事处人员中招录了22名年轻同志担任书记员、司法警察,为所有司法警察配齐了单警装备。物质条件的改善,为法官干警公正高效办案提供了有力支撑。 继续完善对基层法庭法官的倾斜政策。坚持把有限的资金、最新的装备、最好的条件倾斜到基层法庭,对牡丹法庭、小留法庭进行了改造、整修,为各法庭统一更新配备了办案车辆、办公办案设施,增加了法庭和一线法官办案补助。开展了机关帮法庭、上下结合、对口支援等活动,帮助法庭做好信息化建设、法庭安保、物质保障等工作。严格落实人民法庭驻警的规定,为每处法庭配备两名法警。对基层法庭特困家庭,每家每年救助2000元。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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