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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州法官“电话审理”远程调结十万元借款纠纷
发布时间:2011-09-16 10:46:41


     光明网讯(通讯员 吕婕 覃英芳)   9月15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江州区人民法院通过电话远程调解,使一起被告远在浙江且案件标的额达十万元的金融借款纠纷调解结案。

    2003年5月21日,阮秀美通过签订《个人综合消费借款合同》的方式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崇左分行贷款10万元,期限为1年。借款到期后,阮秀美没有按期归还贷款本息,银行多次派员催款,但是阮秀美一直以各种理由推脱。事后,阮秀美离开家乡外出务工多年未归,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崇左分行诉至法院。

    该院受理案件后,法官仔细查阅案卷,认真核对证据,认为原、被告双方法律关系明确,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清晰,案件的关键是找到被告阮秀美。承办法官通过多方寻找获取被告正在使用的手机号码与其取得联系,在向阮秀美释明相关的法律规定后,征询其是否同意采用“电话审理”的方式进行远程调解,阮秀美表示同意。阮秀美对欠款事实无异议,但表示自己在短时间内无力偿还,多年来这笔借款像块“巨石”压在心头。法官了解情况后,与原告协商,为被告阮秀美争取分期支付的解决方案。

  经多次电话沟通,原告与被告达成庭外和解协议,并向法院提交了撤诉申请书。至此,一起金融借款纠纷案在电话调解中获得圆满解决,既有效地化解了矛盾纠纷,又节省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减轻了诉累,得到了当事人的一致认可,达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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