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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贺晓红”:一个法庭书记员的手记
作者:胡少安 陈晨   发布时间:2011-09-22 09:24:57


    一年多来,我一直想写她,一个默默无闻的基层法院女法官,和绝大多数法官一样平凡而普通。文章合为时而著,而此文并不为别的什么,只希望人们能够对法官这个职业有所理解,能够给法官以更多的尊重。

    她,60年代生人,伴随“红太阳”歌声长大,个子不高,一头短发,身材适中,放在人堆里并不显眼。就连她的名字,也普通至极,随便站在哪个路口一喊,准有三五个人闻声而应。她惯用的自我介绍词是:“我叫贺晓红,加贝贺,拂晓的晓,红太阳的红。”与同时代的很多基层法官一样,她没有名校的学历,没有出众的口才,没有俏丽的妆容,然而,二十五年来,她曾身兼三职,先后担任过出纳、档案管理员和打字员,现任江西省永新县人民法院民一庭审判员。她虽然有着法官的头衔,却因人员紧缺的缘故,常常要兼任书记员,这一兼职一干就是八年。

    2007年3月,在通过了省里组织的公务员考试后,我进入永新县人民法院,正式开始了我的书记员职业生涯。那年,我被安排在民一庭,恰好负责指导我工作的就是审判员贺晓红。她,其实还是我家隔壁的老邻居,我们两家相处已有十多个年头。不过,因为年龄关系,以前见面大多只是礼貌性地打打招呼,没有更多语言交流。初来乍到的我,作为法院新人,在她面前还是有些紧张,起初连到底该如何称呼她都感觉困惑。为此,还特意征求了庭长的意见。庭长说,她不在意,随便叫啥都行。不过,因为喊了十多年的阿姨,不管是直呼其名,还是改称贺大姐,我都扭捏了半天,难以喊出口。细心的她很快就发现了我的尴尬,爽快地笑着说:“还是喊阿姨吧。”于是,办公室里从此多了一位“阿姨”。

    为了让我尽快进入书记员角色,在整理和装订案件时,她不仅手把手地教我使用锥子、夹子等工具,还毫无保留地传授一些多年工作积累的小技巧。如大锥子钻孔省力,却容易损坏办公桌,给平整的桌面留下千孔百疮,其实只需一小块木板垫上即可避免。在她的悉心指导下,对于案卷的整理、装订、送检、归档以及庭审记录,我很快就适应了,干起来感觉得心应手。不过,偶尔有健忘或粗心,但她从来不会厉声苛责,只是善意地指出我哪里出错并予以纠正,然后哈哈一笑,说她刚开始的时候也是这样。有时,遇上事情拿不定主意,少不了我又去请教她,她便耐心细致地解释,不厌其烦。

    2008年10月的最后一个周日,天气已经转冷,早上八点,她与往常一样,吃完早餐便匆匆地赶到办公室。因为一个离婚案件的当事人康某平日要在城外的工业小区上班,她在电话里约好周末到法院来签调解协议。

    右腿微有些跛的康某,在一家专为残疾人设立的公司打工,连续三年来,她隔三岔五跑法院要求与丈夫离婚。而她的丈夫张某,一个二十多年前从江苏过来的上门女婿,已年过50,却死活不同意离婚,这一次似乎更是抱定了假如离婚便与原告同归于尽的念头。一个月前的开庭,双方不欢而散,康某执意要离,张某只同意分居,因此双方没有任何调解意向。在这种情况下,对于案件承办人来说,写一纸判决,并不难,但是不论哪一种判决结果,此案当事人必有一方无法接受,甚至引发悲剧。虽然处于两难境地,但她仍然坚信自己的办案原则:只有力争做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才是法官的最终使命。于是,庭审一结束,她就分别找双方当事人谈心。平时一有空,就用手机与对方联系,白天找不到人晚上再打。在耐心倾听对方意见的同时,一遍遍地解释法律、言明事理,并邀请亲属配合做思想工作。

    功夫不负有心人。康某在调解协议书上签字之前,即最后一次与法官通电话时突然问:“贺法官,以后我可以和你交朋友吗?”晓红阿姨原本还有些担心康某又会提出什么新的要求,听到这句话,却有些出乎意外。她疑惑地问了一句:“为什么呢?”康某在电话那端沉默了一会儿,说:“为了我这个案子,你花费了那么多的心血和时间,我老是为难你,但你还是一如既往地为我着想。你不仅是一个好法官,还是个好人。”

    是的。为了调解这起案件,贺晓红的付出实在是太多太多。那天,刘庭长听说案件已经调解,他如释重负般地说:“这是我们庭里近几年里极为罕见的疑难案件。据我所知,就这起案件,承办人不仅花费了她的全部精力和时间,而且仅她与双方当事人的手机通话费一项,已远远超过了案件的诉讼收费,这方面,我这庭长心里是有数的。”

    农忙季节,上班打电话找不到当事人,她常常会抄下当事人的电话号码,回家后晚上再打;春节期间案子多了,她会主动加班加点,几乎每个周末都安排了开庭。她擅长审理离婚、抚养、监护权等家庭纠纷类案件,案件调撤率高,且无上诉上访。每个案件的背后,都能看到她辛勤的身影。

    一年多的时间里,她言传身教,不仅教会我书记员工作中的许多实际操作技巧,并能得到庭里同志的认可,而且让我感受到了那种荣誉面前不动心的高尚品格。去年年终,院里照例要求庭里推荐优秀个人,庭长话音才落,她便推荐了我,还抢着说:“我以前年年都拿了,今年小陈来了,既做书记员,又负责信息宣传工作,我轻松了很多,你们就不要推我了,要给年轻人机会。”这些肺腑之言,庭里的同志都理解。其实,这一年,作为庭里的业务骨干,她的工作量并没有减轻,几乎包揽了庭里的离婚案件。在她的力荐和同事们的抬爱下,我获得了工作以来的第一张个人嘉奖证书。我深知,这份荣誉是她对我工作的鼓励和鞭策。于是,我对她又多了一份理解。她对荣誉的谦让,赢得了庭里同志更多的尊重和崇敬。

    晓红阿姨几十年如一日,工作兢兢业业任劳任怨。她曾荣获1992年度吉安市中级法院授予的个人三等功,1997年至2004年,连续八年被评为先进工作者,2005年至2006年获院个人嘉奖。

    我深知晓红阿姨性格内向,为人处事不喜张扬。因此,在构思和采写这篇稿子之前执意不向她泄露。也许是她发现我这几天表现异常,向她询问案件以及案件以外的情况多了,我写她的秘密最终还是没能守住。那天,她郑重其事地对我说:“小陈,我这个人极平凡,我做的事情别的法官也会做。你就不要写我了,还是写我们庭里或院里其他同志吧。”

    我相信晓红阿姨这番话是发自内心的。然而,她的谦让却反而让我内心萌发了一种难以言说的责任感,已经写了的文字找不出任何理由予以否定。与平时的法庭记录截然不同,手中之笔不是局限于特定的法庭规则,而是书写者心灵中的自然流露。如果说书记员的法庭记录是案件事实的反映,那么,书记员手记平日里最熟悉的法官,则应了那句老话——返璞归真。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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