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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日追求同窗遭拒 今日报复猥亵获刑
发布时间:2011-09-22 16:18:35


     光明网讯(通讯员 李九宾 张孝群)   男子昔日上学时追求女同学遭到拒绝,如今成了家还念念不忘,同学再相聚时竟然报复心理产生,强制猥亵侮辱自己的女同学。2011年9月22日,河南省新乡市牧野区人民法院以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判处被告人李日辉有期徒刑一年。

    被告人李日辉和被害人何某是中专技校时的同学,上学的时候李日辉曾经追求过貌美的何某,但是被何某拒绝了。李日辉带着遗憾就毕业了,回到老家后李日辉也很快就成家了,可他对何某还是念念不忘。2011年4月份,李日辉因为办事又来到新乡,想起何某还在新乡,于是就以叙旧为由邀请何某出来坐坐。念于昔日同窗情,何某就出来了,当晚还请李日辉吃饭。吃完饭后二人就在河边散步,边走边聊,聊到上学时追求何某的往事,李日辉报复心理油然而生,突然上前抱住了何某,并威胁何某不要喊人,也不要动,说着就动起手来。在李日辉的淫威之下,何某哭泣着哀求李日辉不要这样。丧心病狂的李日辉哪里管得了这些,见到何某哭泣,他还越发兴奋起来,不断胡乱啃咬何某的乳房、脸颊,还不断抚摸臀部和大腿。无助的何某一直在哭泣,一直在哀求,幸好何某的朋友及时赶到,才阻止了一场更大噩梦的发生。随后,何某的朋友向公安机关报了警。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日辉采取语言威胁等手段对被害人实施猥亵,其行为已构成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鉴于归案后,被告人李日辉认罪较好,确有悔罪表现,可以酌情从轻处罚。牧野法院遂依据刑法的相关规定作出如上判决。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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