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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除枯草引发山林火灾 老汉获刑一年
发布时间:2011-09-23 09:18:59


     光明网讯(通讯员 蒋涛 刘亮)   只因想除去自家田地里的枯草,点燃枯草后火势难以控制致使三百多亩森林被烧。日前,江西省莲花县人民法院一审以被告人贺金生犯失火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被告人贺金生因想准备在自家田地种西瓜,便想将田埂中的枯草烧掉,2011年3月29日下午15时许,被告人贺金生来到莲花县琴亭镇庙背自家田地边,用随身携带的大火机将田埂上的枯草点燃,因为天气干燥且刮山风,田埂上的枯草被点燃后火势顺着田埂蔓延到旁边的山场。贺金生看到后,开始一个人奋力进行扑救,见火势越来越大,便叫了一些人一起帮忙救火,但仍未能将火扑灭,从而引发该山场396.4亩森林被烧。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贺金生系成年人,应当用能力预见到点燃枯草后火势会很难控制,但其为除掉枯草依然将枯草点燃,导致火势蔓延到邻近山场,致使396.4亩的森林被烧,其行为构成失火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鉴于被告人贺金生积极参与救火,减少经济损失,并且案发后悔罪态度良好,主动到公安机关自首。法院遂作出如上判决。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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