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网讯(通讯员 陈建辉)
赌博输红眼,无法偿还高利贷,用事先准备好的匕首强迫对方交出自己所输赌资。9月23日,江西省新干县人民法院宣判判了该起抢劫案,判处被告人李山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5000元。
9月2日,被告人李山应朋友之约去某宾馆赌博,因自己手边紧张,所以经人介绍借了2万元高利贷,约定第二天还清本金并支付利息1000元。怀揣着2万元赌资,被告人李山急冲冲来到了目的地,四个人很快玩起了当地“有名”的“斗牛”(一种赌博方式)。前半个小时,被告人李山很快赢了1万多元。但是,好景不长,一个小时后,被告人李山手气一落千丈,不仅输掉了所赢的那1万多元,就连自己的2万元赌资都输了过半。带着急于扳本急躁的心情,被告人李山满头大汗,没多久,剩下的赌资一输而光。想着所借高利贷明天无法偿还的后果,被告人李山拔出早已准备好的匕首,威胁其他三人退还自己的2万元赌资。迫于暴力,其他三人(均另案处理)如数把自己所赢现金交还给了被告人李山,就在这时,守候在外的民警冲进来将其逮住,并将其余三人依法拘留。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虽然被告人李山所抢2万元是被告人的赌资,但是,被告人实施抢劫行为时,该2万元已为他人掌控,并非被告人所有。所以被告人李山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暴力、胁迫方法抢劫他人财物,共抢劫人民币2万元整,金额较大,其行为构成抢劫罪。据此,法院依照有关法律规定,遂作出了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