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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绘法治——谭燕
作者:覃自茹   发布时间:2011-09-26 13:49:03


    谭燕,男,49岁,汉族,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现任湖南省石门县人民法院办公室主任,系中国法学会、湖南省法学会、常德市法学会会员。进入法院工作以来,谭燕同志刻苦钻研,坚守自己的岗位,他善用他的笔,抒写着法治时代的壮景;他善用他的笔,刻画一群默默工作在基层法院的法官;他善用他的笔,描绘法官与当事人之间的感人故事。

    辛勤钻研 勤奋刻苦

  谭燕同志于2006年1月从石门县新关镇政府选调到石门县人民法院专门从事新闻宣传、综合信息、调研论文以及综合材料的写作工作,先后任办公室副主任、主任之职。在来法院之前,他就已经是远近闻名的“石门一支笔”了。法院领导正是看中他这一技之长,将他调到办公室从事文秘工作。

  自从来到新岗位后,面对领导的期待,他多多少少有些压力。法院的材料与以往的新闻写作有很大的区别,典型宣传、工作报告、工作规划、领导讲话、信息调研、案例报道等等,每份工作的专业性都有很强,既要有一定的文字功底,还需要掌握相关的法律专业知识。为尽快进入角色,他总是利用工作之余和节假日的闲散时间,努力钻研业务,不断提高自己的写作水平和专业知识。由于办公室的工作杂而多,很多时候,他白天处理日常工作,只能利用晚上时间修改文字材料和研读法律书籍。几年来,他报名参加了法学本科专业的自学考试,系统的学习了民、商、刑事、行政的法律法规,通过三年苦学,终于获得了法学本科文凭。同时,他还积极向业务庭室的同事请教办案心得,随他们一同办案,旁听庭审,参与执行活动,很快进入了能够撰写民事、行政、刑事以及执行等各类案件报道、经验总结汇报材料、各种工作报告等的角色。

  刻苦钻研的工作作风也使他逐渐掌握了新闻、信息采写的要求、收集的渠道、编写的方法、注意的问题等。除此之外,他还注重理论素质的提高,抓紧一切时间充实自己,每天工作再忙,也要挤时间学习。对国家出台的重大决策、重要文件和外地先进经验,他都能在思考之后,将其融入自己的文字材料里,使他的文字材料主题突出,观点新颖,既能快速回应上级精神,又有石门法院特色。

  每年向人大会提交的法院工作报告可以说是集合法院一年工作的精华而形成的文章,领导极其重视。谭燕在接受这项工作后,在广泛搜集情况,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不断的修改,不断的琢磨,他甚至放弃了春节期间与家人欢聚的时间,自己独自在办公室进行稿子的修改,有时候一坐就是一整天。在八次修改其稿之后,才终于完成对法院工作报告的起草工作。在人大会上,法院工作报告得到人大代表的一致好评,认为这份报告“实事求是、公正客观、全面细致地反映了法院的工作情况”。

  默默耕耘 激扬文字

  谭燕的业余生活看起来似乎很乏味,因为他一不打牌,二不钓鱼,也不去娱乐场所,更不去茶楼,他把他八小时内外的大部分时间花在学习和写作上。有人好奇地问他这样的生活是不是枯燥乏味,他则用十二个字概括写作心得——闲中有乐,忙中取乐,苦中求乐。正是谭燕这种不为名利、朴实无华的品格,感动着办公室的每一位工作人员,赢得了办公室人员的信赖,使每个人在工作中都以他为标准,自觉地向他看齐。

  旁人常说他有一双“慧眼”,因为他总是善于挖掘身边的典型。“他总是用独特的视角看问题。”这是一位资深编辑对谭燕文章的评价。为了充分展示法院近年来在队伍建设、案件质量、审判、执行、调解、三级专网建设和公正司法等方面取得的成绩,他有意识地组织策划撰写了一系列稿件,先后被《法制日报》、《人民法院报》、《长安》杂志、《湖南日报》和《中国法院网》等多家大型媒体采用,得到了省高院的重视,在石门法院成功召开了“全省司法装备技术暨三级专网建设”现场会。执行和简案简审的工作经验在全国集中清理执行积案、全省立案工作经验交流大会上作了交流发言。

  同时,他善于加强对典型人物的挖掘。当初,该院壶瓶山法庭的一群法官针对辖区地广人稀,老百姓打官司难的特点,坚持巡回办案,把法庭搬进山寨,在田间地头、村头巷尾开庭,极大地方便了群众诉讼,解决了一大批积案、难案,时任壶瓶山法庭庭长马晓光,两上壶瓶山,在这个环境极为恶劣的地方干了八个春秋。谭燕紧紧抓住这一典型事例,写成了“挑起法庭进山寨”、“壶瓶山上有个流动法庭”、“大山深处的‘流动法官’”、“马法官巧理野猪案”、“档案里查出救命钱”等宣传报道和人物通讯,分别被《人民法院报》、《湖南日报》、《常德日报》等主流媒体发表,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的反响。2006年2月,马晓光被省高级法院评为“全省优秀法官”,4月被常德市委政法委授予全市“十杰法官”,2007年2月,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优秀法官”称号,2009年又被湖南省人事厅、省高级人民法院等单位授予“全省十杰法官”称号。

  奋笔耕耘 天道酬勤

  2007年,在法院的第二年,谭燕的工作得到了院党组的充分肯定,被委以重任,担任办公室副主任,第三年就主持办公室全面工作,第四年正式担任办公室主任一职。

  法院办公室的工作千头万绪,承担着承上启下、联系左右、管理全局的任务。人手少,工作量大,哪一个环节做得不好都会直接影响到法院工作的大局。谭燕主持全面工作后,并没因为这些琐碎而繁重的事情,而忽视了法院的宣传工作。正因为院领导给了他这一个平台,可以让他放手去做。为提高法院宣传的整体水平,他根据院岗位目标责任制管理的规定,结合实际,制定了《宣传、信息、调研工作考核管理规定》,将这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为了激发全院干警参与写作的工作热情,在他的极力主张下,院里出台了奖励政策,每年拿出1万多元奖励宣传、信息工作人员。他还向院里提出申请,为办公室配备了数码照相机、摄像机、录音笔,以便于采访。近年来法院招录了许多青年干警,尽管写作热情很高,但经验欠缺,文字功底有待提高,谭燕自觉担负起“引路人”的责任,鼓励他们多学、多看、多写,还经常与他们一起,研究写作技巧、稿件需求。他还积极向院领导提议,对青年干警进行专门的写作培训,并请来报社编辑、记者针对如何挖新闻、写新闻进行专门的知识讲座。在这样的氛围下,院里青年干警得到了迅速成长。

  几分耕耘,几分收获。在他的努力下,使得该院的宣传、信息、调研工作逐渐成为石门法院工作的“招牌”,石门法院的宣传、信息工作连续几年均位居全市基层法院首位,在全省法院系统也处于领先位置,特别是报纸宣传更是在全省、全市基层法院遥遥领先。2007年、2008年,该院先后被评为“全省法院调研工作先进单位”和“全省新闻工作先进单位”;2010年又被最高法院评为“全国宣传工作先进集体”,在全市法院办公室的例会上,谭燕曾多次代表石门法院就新闻宣传和信息工作在会上做典型发言。

  从谭燕同志主抓法制宣传与信息调研工作以来,截止2011年3月,石门法院共在《人民法院报》、《法制日报》、《湖南日报》、《常德日报》、《中国法院网》、《湖南法院网》等国家、省、市级报刊、网站主流媒体上发表各种信息材料、新闻稿件、案例分析、调研文章等2020篇(条),其中国家级673篇(条)、省级562篇(条)、市级785篇(条),几乎每天都有文章被有关媒体采用,其中80%以上的稿件系谭燕同志自己采编、撰写。他及时将法院的工作思路、审判动态、改革举措宣传出去,将法院的改革举措和身边的优秀典型法官的工作逐渐被群众所了解,很好地树立了石门法院公正司法、司法为民的良好形象。2008年和2010年石门法院先后两次被湖南省高级法院授予“全省优秀法院”称号,被市委、市政府评为全市“文明单位”,这些荣誉和地位的取得,与谭燕同志出色的宣传信息工作密不可分,他的工作能力和工作成效也得到领导的一致肯定。谭燕2006-2010年连续5年获得“五星级政法干警”荣誉称号,3次被评为优岗,2次记个人三等功,2011年3月被评为“全县十佳政法干警”,2009年被中国法院网评为全国法院宣传网络先进个人;并多次被省、市法院评为宣传信息工作先进个人,他撰写的调研论文《切实推行公正执法努力构建和谐社会》一文,被15省、市、自治区地方法学会工作论坛组委会评为一等奖;撰写的《档案里查出救命钱》发表在《人民法院报》后,被该报评为“人民法庭纪事征文”三等奖。

  荣誉的背后,凝聚着他的心血和汗水。每天早来迟走,加班加点,兢兢业业,孜孜以求。没有豪言壮语,也没有惊天动地的事迹,他却在平凡的岗位上谱写了不平凡的业绩,用笔和纸书抒写了对事业的忠诚、对岗位的热爱。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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