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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业女在租赁茶馆内容留卖淫获刑
发布时间:2011-09-26 16:36:40
光明网讯(通讯员 陈小会)
近日,重庆市梁平县法院审结一起容留卖淫案,无业妇女杜红在租赁茶馆内容留妇女卖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
2011年4月12日11时许,被告人杜红在梁平县梁山镇顺城街自己租赁的茶馆内容留妇女冯某、刁某和周某、唐某从事卖淫嫖娼活动时被梁平县公安局民警当场查获。2011年6月29日,被告人杜红被梁平县公安局民警抓获归案。 法院认为,杜红提供场所,容留妇女从事卖淫活动,其行为构成容留卖淫罪,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罪名成立。鉴于被告人积极履行罚金,并结合被告人认罪、悔罪态度和其行为对社会的危害程度,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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