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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为“小三”支付车款 妻子诉请返还
发布时间:2011-09-28 10:34:02
光明网讯(通讯员 晏胜民)
因不满丈夫为“小三”出资买车,肖小萍将丈夫和“小三”同时诉至江西省上高县人民法院,直接起诉要求其返还购车款。
原告肖小萍诉称,她与刘小军是夫妻关系,婚后生一子,家庭生活美满。2009年刘小军与周芳认识,关系密切。2010年10月,周芳欲购车,刘小军瞒着妻子为其支付车款85000元。肖小萍发现后质问刘小军,刘小军承认了为周芳支付车款的事实。肖小萍认为,二被告的行为侵犯了其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权利,起诉要求二被告返还上述款项,由被告承担该案诉讼费用。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责任编辑:
朴冬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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