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法院党建工作要做到“三到位”
作者:易青洪 发布时间:2011-09-28 16:10:43
尽管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对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做了战略部署,开启了党建工作的新篇章。但是,在新的历史时期,党建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增多,工作方式的陈旧和落后日益突出。如何适应时代的发展和要求,使法院党建工作得到科学发展,笔者认为党建工作与审判工作结合,服从服务于法院的中心工作,应该是基层法院工作的重要内容。基层法院党组织建设工作能不能做好,关键看党建工作能不能形成清晰的工作思路和严格的落实体系,具体应该做到以下“三个到位”。
一、思想认识要到位。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是指导当前党的建设的纲领性文件。基层法院要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四中全会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四中全会精神上来,将法院党建工作放在全院工作大局中去考量,从更高起点、更高水平、更高层次上去谋划和思考法院党建工作。因此,法院党组应高度重视党建工作,探索法院党建工作新思路,做到党建、审判两手抓,两手都的硬,做到同部署、同检查、同督促、同落实、同考核,进一步提高法院党员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从思想上真正解决好为谁掌权、为谁司法、为谁服务的根本性问题。 二、领导组织要到位。法院党建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做好的,需要科学谋划、精心组织,建立健全机制,做到计划到位、人员到位、保障到位,确保法院党建工作顺利开展。在党建工作开展过程中要构建党组负总责、党总支指导、党支部落实的领导工作机制。形成党组书记是党组的标杆,党组是全院的标杆的氛围,党组的每一位成员都要以实际行动来维护团结,做到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做出自己的贡献。同时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党组内部的议事、决策机制和集体表决制度。要始终坚持把党支部建在部门上,激发广大党员的归属感和荣誉感,增强党组织的亲和力和凝聚力,切实发挥支部在法院科学发展过程中的战斗堡垒作用。 三、贯彻落实要到位。基层法院要全面贯彻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推进党建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明确党 组书记、党总支书记、党支部书记的党建工作责任主体资格,按照“党组书记负总责,党组成员分管,党总支书记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原则抓好党建工作责任落实。开展党建工作过程中要统筹兼顾、分步实施、突出重点、注重效率,全面抓好法院基层党建工作。并将党员教育、思想政治工作、党员发展、党员先锋作用等全部量化,实行目标考核,使每个党员、每级党组织都明确自己的任务和责任,在司法实践过程中把思想统一到“司法为民、司法公正”上来,实现社会公平正义。 总之,就基层法院党建工作而言,必须按照“以党建统领司法审判及法官队伍建设”的基本思路,把党建工作纳入法院工作规划,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切实贯彻落实到司法实践中,切实做到“三到位”,进一步强化法院党员干部以人为本的意识,弘扬司法的人民性。才能真正的做到“司法公正、司法为民”,切实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要。 (作者单位: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法院)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张乐
|
|
|